雷州雷高镇2人长期强占200亩私人土地,陈芳:求助无门?

发布时间:2024-04-18   来源:网络   阅读:1548



雷州2人擅自占用200亩私人土地已违法违纪

日前,广东省雷州市雷高镇东坎村村民陈芳向《大湾区时报》爆料称,雷州市雷高镇2人擅自占用邻村200亩土地等违法违纪行为,村民陈芳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至今未果,希望上级部门能够重锤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之后法院不仅不给予公证裁决,记者进行跟踪报道。

1982年,陈芳与父亲陈同德在雷州市东坎村(原谭而村)开荒种植香茅等作物200亩。1988年1月20日,陈芳的父亲陈同德代表全家将村里确定给其全家使用的土地约200亩发包给宋镇球(已死亡)、宋林(又名宋桂林)和陆颜生三个人经营,期限15年3个月,双方签订了《承包土地合同书》,该合同经当时的海康县公证处公证。

公证编号为(89)海证内字第05号,公证结果为合同内容合法。上述三人承包4年后转包给林业工作站12年,期满后又转包给吴强使用,2019年,宋桂林和宋青假冒陈芳的签名和指模又将涉案土地委托给雷高镇题桥村民委员会集中流转给雷州壹号食品公司使用。

历时35年,被上诉人从来没有提出发包的土地属于自己所有或者使用,也从来没提出该土地属于其他集体或者个人。东坎经济合作社出具证明,证明公社化时期,旧村搬到新村后,村里同意陈芳、陈同德全家使用这块土地。









承包转包被人非法侵占,侵吞情形十分严重

1993年,在陈芳父亲陈同德中风期间,宋镇球、宋林转租给雷高林业站100亩,2005年,转包给吴强100亩(期限是2005年至2019年),如此一来,原先200亩土地分别为一个单位和个人经营使用。

在上述承包合同,包括转包合同到期后,陈芳发现原属于自己开荒使用的200亩土地,已所剩无几。因此,可以想象,在此承包、转包期间,被人非法侵占,侵吞的情形十分严重,至2019年,雷高镇题桥村委会在陈芳没有到场的情况下,签订一份《青苗补偿协议》中,土地面积仅为48亩。更为离奇的是,《青苗补偿协议》的签订,陈芳本人没有到场,也没有参与签名,但陈芳的姓名竟然出现在协议书里。

陈芳向记者透露,为了维护本人合法土地权益,于2015年向雷州市雷高司法所申请调解,但宋镇球、宋桂林不同意参加调解,导致当时调解无果;2020年,陈芳向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协商,但这次的调解仍然没有任何结果;2021年,陈芳再向雷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拖了9个月后,驳回起诉,直接不受理。



面对违法行为,政府直接不受理不作为

宋镇球、宋林的种种作为,明显违法了法律法规,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国有土地)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集体土地)。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同时,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边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就视为现使用者所有。另外,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土地合法所有者却无法正常使用和管理

在当今国家越来越法治化的形势下,竟然还有人公然违法占有他人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他们的侵权行为已经给陈芳造成了经济损失。作为土地使用的合法所有者,陈芳本应享有该土地所带来的利益,但由于不法行为,陈芳无法正常使用和管理该土地,这不仅损害了陈芳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了陈芳的日常生活。在陈芳满怀希望,希望法律能为陈芳讨回公道,义不反顾拿起法律武器,走法律途径时,遇到的不是法律的公正,而是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不作为,本是正义之火,却被无情熄灭。










走投无路倍感迷芒,所遭经济损失巨大

已是走投无路的陈芳,逼不得已向媒体求助,期待更多关注,让陈芳身心不再迷芒,同时,陈芳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调查此事,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陈芳的合法权益,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陈芳希望能尽快收回陈芳所拥有的土地50亩即可,并要求侵权者赔偿陈芳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陈芳相信相关上级部门会正义公正地处理这起侵权案件,并保护合法土地所有者的权益。陈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