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的家庭结构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网络   阅读:1975

宁夏大学 刘紫妍

父权制是一种以男性话语权为社会主导力量的社会结构,在这种社会结构中,男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统治者,尤其是在传统家族制的大家庭中,由男性形成整个家庭结构的主要权利集团。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把女性所遭受的性别压迫从阶级压迫中剥离出来看作两个独立的变量,由此开始了对父权制压迫分析的尝试。父权制的压迫既可以是物质和经济的,也可以是精神和意识形态上的。女性在社会中和家庭中都承受着不同程度的父权制压迫,而在父权制意识形态的统治下,女性在家庭中承受着双重的剥削。一方面,女性在父权制的家庭结构中需要承担起全部的生育责任,在传统家庭中,女性由于其先天的生理条件成为家庭中的生育工具,但这种生育劳动不具备交换功能所以不会获得相应的价值,但女性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却十分可观,这直接影响着女性的劳动价值和劳动能力发展,女性在生育的过程中失去了作为母亲的应该有的体验,造成了女性的异化。另一方面,女性因为母亲的身份被禁锢在家庭之中,儿童的社会化成为母亲的主要任务,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占据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大部分时间,但在界定孩子与母亲的关系的时候,女性作为母亲的需要却不是首要被考虑的因素,孩子对于母亲的意义、孩子的行为和社会对于女性的母亲角色的认可才是重要的,母亲们为了培养完美的子女而进行竞争,家庭中女性的本性又被剥去一层。把女性的全部时间和全部角色保留在家庭中使女性成为父权制至上的社会中的被驯化的女人,这种符合父权制家庭价值观的女性角色和家庭结构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广泛认可的,无论是家庭中的男性家长还是女性自身都忽略了女性被迫承担的剥削与压迫。资本主义父权制下的家庭结构为这种“暴力”提供了繁衍滋生地土壤,父权制结构下的家庭文化将对女性的歧视与压迫合理化,而以男性及家庭中男性家长为绝对权威的家庭法规对“暴力”行为的发生也十分宽容,无论是从意识出发还是从制度出发,这种“暴力”在父权制的家庭结构中都是被保护的。

女性被禁锢在家庭中是父权制意识形态对女性的直接压迫。私有制出现之后家庭中的男性成为家庭中主要的社会生产参与者,因此男性也掌握着家庭中的财富分配权,没有收入的女性便成为了家庭中附属的一方。这样的家庭结构并不是天然存在的,就像家庭是文化的产物不是自然的产物一样,父权制社会的家庭结构也是在父权制的意识形态中生成的,是以存在劳动和社会角色社会性别分工为前提的既定的社会性别文化的产物。男性与女性的社会性别分工主要决定因素也不仅仅是两性之间的体力差异,这不是决定性的因素,父权制的意识形态才是决定女性在社会生产中的边缘地位和家庭中女仆角色的因素。家庭是社会文化塑造的,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低等地位是父权制统治的象征。

女性应该回归到社会关系中而不是被局限在家庭中。个人的全面性发展是与其所关联的一切社会关系的全面性发展,社会关系的片面与单一是人的片面发展的特征之一,只有在多元化的健康社会关系中,才能提高其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父权制的家庭结构拿走了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身份,以妻子和母亲的名义限制了女性的活动范围,造成了女性社会关系的单一性。一个人的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他发展的方向和程度,而人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的,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女性没有与男性同等的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劳动实践的压缩影响了女性社会关系的多元化发展,所以女性只有摆脱父权制的控制实现劳动的自由性,才能实现劳动的解放、消除劳动异化,实现社会关系的全面性和丰富性发展。